又称“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会考)和等级考(选考)。只有在合格考中成绩认定为“合格”才能参加等级考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区市会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会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