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

     免费教育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之一,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具体实施时间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2013年新增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江西师范大学为免费师范生培养高校。2015年新增省部共建师范院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为免费师范生培养高校。

  ►报考条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优惠政策
 
  第一、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补助一般为在校期间每月600元。即每年发十个月。
 
  第二、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
 
  第三、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
 
  第四、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