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

     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是授予学位的学科类别。学科门类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同制定,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

  

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学科门类主要用于授予学位(学士、硕士、博士)。
按照国家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