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高考→志愿→大学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于1952年实行,于1965年废除,于1977年恢复。是对中国学生高中三年学业水平的一次总结,是一种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形式。 以此次成绩为依据,国家针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差异分配进与其自身学习能力的学府。一些学习意志强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进入优秀高等学府,是中国最重要的考试之一。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之一,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高考并非中国公民获得文凭学历的惟一途径,还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大和远程学历教育等途径,所取得学历都是国家认可的学历。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考试院命题,每年的6月7日、6月8日(江苏等多省至9日)考试,高考试卷分为全国卷和各省份自主命题试卷等。上海、浙江二省市2014年开始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2017年开始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在很多省市,高考每年仅举行一次(少数省级行政单位每年举行两次高考,多增加的一次称为春季高考。
现行方案
1、“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即"3+X")
省级应用单位:部分省区。
“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涵盖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涵盖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目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此方案是高考综合改革前全国应用最广,最成熟的,最被人们接受的。总分75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
2.“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省级应用行政单位:江苏省。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其中,“3”—“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160+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160+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一门,普通类考生须全部达C等方可参加高考。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ABCD
3.“3+7选3”
省级应用行政单位:浙江省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等。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不分文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4.“3+6选3”
省级应用行政单位:上海市。 (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也将陆续采取此方案)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等。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中选考3门,选考5月考试。 语数外每门150分;选考科目分等级打分,每门最高70分,最低40分,总分660分,不分文理。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
5.“3+3”
省级应用行政单位:海南省。
海南省高考考试共6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为公共科目,文科生单独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单独考物理、化学、生物。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方案决定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考两次,并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录取率。同时还会取消艺术生、体育生的加分项目。